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发改委官员:如涉及政府投资,PPP项目也适用《政府投资条例》

2019-05-07 17:24:5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政府投资领域首部法规——《政府投资条例》(下称《条例》)近日公布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是否适用《条例》?如果适用的话主要是哪些环节?这成为PPP业内人士热议的话题,各方观点不一,希望得到官方回应。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就此问题,国家发改委一位司级官员表示,如果PPP项目中涉及政府投资,包括资本金注入或者补助、贴息等方式,就必须适用《条例》,按《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从适用环节来看,《条例》主要规范投资决策和建设。

此次《条例》是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因此这一回复备受PPP业内重视。

《条例》明确政府投资定位,即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这与PPP项目涉及的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领域相重合。而且不少PPP项目中有政府以资本金、补助、贴息等方式参与。

根据《条例》,政府投资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但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PPP专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崔志娟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条例》是对政府投资决策和建设的规范,PPP项目是在《预算法》规范下的财政支出方式,两者并不冲突。也就是PPP项目涉及到政府投资时,在投资决策阶段需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要求进行立项审批,在与PPP项目投资时对两评一案、按效付费等没有影响,也是PPP规范发展中对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规定要求。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