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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明确民企界定标准,“解铃”结构性融资难(2)

2019-04-30 09:37:0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但依赖融资解决资金,非解决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投入一块钱贷款,至少要生产一块钱的东西并且卖掉吧?”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说,企业的正常资金来源,应该是通过销售回笼解决,但流动资金大都依赖融资的企业,银行即便有意援手,贷款也难以通过审核。

产品没有竞争力、杠杆过高、抵押物不足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不敢、不愿放贷,符合正常的市场规律。但问题在于,一些经营尚可、具有一定技术,但没有充足抵押物、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企业,融资需求仍需通过合理的方式得到解决。

但一些在所属行业处于寡头、显著领先的大型民企,却成为银行竞相争夺的对象。2018年下半年以来,大型民营企业获得百亿规模以上的授信额度屡见不鲜,与一般民企、小微企业融资难形成了鲜明对比。

“目前对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的考核,主要有贷款金额、利率两个方面,以及这类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增速指标,这实际很好完成。”某上市银行人士说,如果不做具体区分,只要增加大型民企贷款规模,民营企业贷款目标很容易完成。而对于小微企业,各家银行的标准并不统一。要改变民企、小微企业融资难,要对民企、小微企业的标准进行清晰界定。

“光靠银行解决不了全部问题,要把融资渠道打开,允许有实际业务,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通过发债、股权融资等方式来融资。”某大型民营企业负责人说,对于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应通过掌握的企业社保、税务等数据,帮助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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