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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费曝光4S店利润结构:有的卖车只占一成,增值代办占四成(3)

2019-04-17 18:19:0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在“金融服务费”之上,又产生了一个新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即4S店为何要收取“金融服务费”,换句话说,是为什么要收取各种杂七杂八的隐性费用。

而这,就要回到4S的盈利模式。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透露,一般而言,高端品牌的盈利模式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形:1、车辆销售价款的返利(品牌车都是统一指导价格,如果经销商擅自调整价格,可能承担特许经销协议的违约责任,严重的可能被厂家取消授权);2、增值产品服务和代办服务,主要为提供汽车装潢产品服务,包括贴膜、安装导航、倒车影像设备、更换座椅等,代办服务如保险代办、贷款代办、上牌代办等;3、售后收入。

“按照业内平均水平,销售利润、增值服务利润、售后收入利润大约占比在10%、40%和50%,而经销商建设一个4S或者5S品牌店铺,以某高端汽车品牌为例,一般投入的成本都在1.5亿-3.0亿元人民币之间。如果要收回投资,仅仅依赖销售车辆的返利,几乎没有可能。”该业内人士说。

张春林也认为,长期以来,一些外资品牌或者合资品牌汽车供应商在与经销商之前签署签署授权经销协议,对于经销商的销售区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有较为严格的限定,一定程度上导致经销商无法从正常销售车辆的价款中获得收益。实际上供应商的垄断行为已经导致经销商仅凭销售车辆本身无法维系生存。最后,为了生存,经销商不得不增加服务,以解决因利润不足产生的生存危机问题。

张春林认为,首先,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得到满足,经销商在收取消费者各项费用时,应当予以明确告知且写入合同,并征得消费者同意,并依法出具收款证明。政府部门对于供应商(厂家)的协议垄断行为应当加强监管,减少对经销商的市场行为的干预,净化品牌汽车市场,从而最终实现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厂商)共赢的良好汽车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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