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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生育保险取消了”?国家医保局澄清

2019-03-26 09:22:3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今日表示,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并不意味着生育保险被取消,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相反,合并能让更多人“直通车”的参加生育保险。

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意见提出,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对于合并后是否会增加小微企业的负担,在当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陈金甫表示,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进程来看,它不仅没有增加小微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更简化了参保,消除了政策障碍,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

问答实录: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经济之声记者: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是不是意味着原来说的五险就变成四险了?

陈金甫:

说今后“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了,“生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对之前试点工作以及现在10号文上字面上的误解。

中国通过推进生育保险,推动解决了就业歧视问题,均衡了不同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力地促进了女职工的就业,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把中国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作为一个创举向成员国都推荐过,这也是推进妇女权益保护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所以,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

从制度上,试点和10号文规定的非常清楚,第一句话叫做保留险种,就是保留这项制度。第二句话是合并实施,从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减轻单位和参保人员负担、提升基金共济能力、规范运行的角度,进行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所以不是取消问题。

首要强调不是生育保险的取消,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尽管不一定叫生育保险制度,但肯定有对生育保障的制度性安排,而且,生育保险的推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对妇女保障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所以不会取消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经济之声记者:

有很多新加进来的参保企业是小微型企业,这些小微型企业原来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只缴纳其中一项的,合并实施后会不会给小微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

陈金甫:

对这些小微企业参保,如果有合同的,参加职工类型的保险,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如果是参加不了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我们在居民的医疗保险中有制度性的安排,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给予补助,让你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这种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规定了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即使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你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的,也是可以在医疗保险中报销生育费用的。

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进程来看,它不仅没有增加小微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更简化了参保,消除了政策障碍,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

从12个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这12个试点城市随着合并实施,生育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扩大了,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了13%左右,比起其他一般城市生育保险的参保增长率6%左右来,远远高的多。说明这个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在参保应保尽保上,在简化参保登记的过程中间,是发挥了制度效应,能够让更多人“直通车”的就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了。

责编: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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