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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税收、司法和婚姻,12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年底将共享(2)

2019-03-25 16:26:2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信息共享。“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很重要的方式是大力促进信息共享,相关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让后台数据多跑路,群众企业少跑腿。”王广华说。

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局长冷宏志表示,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信息。按照《通知》的要求,这些信息要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来实现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机制,信息互通共享后就不需要企业和群众再次提供。

冷宏志表示,到2019年底,实现互通共享的信息涉及到12个部门,主要是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

此外,还有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银保监部门经营许可证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以及闲置土地信息,法院的司法判决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以及涉及人员单位等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书信息以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信息。

“如果这些信息实现了共享,也就夯实了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为我们进一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APP等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数据保障。”冷宏志说。

对于上述信息共享可能带来的影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上述数据进入到共享交换平台中,如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土地出让和规划信息、土地闲置信息、国企存量土地信息等,类似数据对于后续掌握市场动态和推进各类改革有积极的作用。

他认为,通过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策,预计后续购房者和业主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更为便捷的信息查询和信息使用等功能。压缩不动产登记的环节,尤其是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制证、领证等环节进行合并,这也意味着后续从购房到办理产证的时间会压缩,若是结合住房制度改革,不排除后续购房合同签订和办理贷款后,就可以在很快时间内领取房产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岩曾表示,不动产信息共享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大数据时代,我国政府只有全面、实时了解不动产的产权状况,才能够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真实的信息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为政府提供全面、实时的不动产产权信息,进而为保护财产权、维护交易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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