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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集团公告称,2018年12月3日和2018年12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曾先后两次(分四笔,每次两笔)完成资金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并用于指定用途。
2019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期间,工作人员与受托管理人相关人员赴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18秋林01”募集资金的划款业务和账户明细查询业务,以便按时兑付“16秋林01”和“16秋林02”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为督促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履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约定,与受托管理人多次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邮寄及当面送达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募集资金划付业务并向公司及受托管理人提供募集资金专户明细日记账、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
公告称,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拖延,导致公司和受托管理人无法掌握账户真实情况,“18秋林01”募集资金最终未能按规定在2019年2月27日前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
2019年3月8日,秋林集团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场所现场拨打“110”报警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工作人员在接受民警问询时才表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流向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其他3个辅助账户,且相关存款账户内资金已被该行请求进行了司法冻结。
两份不同的对账单
公告显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9年3月8日在营业柜台打印并出具了《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其中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8年12月6日为“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三笔借方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亿元的转账业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人民币0.03亿元。
但是,秋林集团曾于2019年1月7日收到过一份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地址寄出的《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3亿元,未包括上述3笔转账记录。两份对账单式样及其记载的部分“记账日期、操作员、凭证号、账单摘要”信息高度吻合。
秋林集团28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法院发来的诉讼材料,关于渤海信托诉滨奥航空设备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5.06亿元,公司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