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税延养老险试点10个月保费不足亿元,市场呼吁扩试点范围增税优幅度(2)

2019-03-08 09:14:0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不过,从上述业内交流数据来看,尽管试点还未满一年,但目前现实与预期似乎还是差得有点遥远。

税优额度低、流程复杂是主因

在记者获得的另一份情况汇报文件中,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认为,试点区域窄、时间短,政策效果未完全呈现;领取期税率较高,政策优惠覆盖面窄;以及税收优惠额度低,操作流程复杂是试点情况不及预期的几大主要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也在两会期间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其中,在税收优惠方面,根据财税发文,税延养老保险保费优惠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来确定。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1000元额度上限无法真正满足老百姓养老储备的缺口需求,即使个人有超额缴费意愿和能力,因超额缴费部分不能享受税延政策优惠,将面临缴费期和领取期双重征税问题;另一方面,当月收入6%的限额计算较为复杂,需要逐月对缴费上限进行确认调整,同时年终绩效部分无法充分享受政策优惠。

而在领取阶段,根据规定,个人达到规定条件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25%部分予以免税,75%部分按照10%税率缴纳个税,即领取时实际缴纳税率为7.5%。情况汇报文件显示,考虑到领取时纳税基数含全部投资收益,以及货币时间成本等因素,政策优惠对当期个人所得税税率10%及以下的人群意义不大,即政策覆盖人群主要为当期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及以上人群。

“税延养老险试点开始之后没几个月就遭遇了个税起征点调整以及专项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等于说税延养老险政策的红利很快就下降了,对产品吸引力绝对是‘利空’。”上述高管表示。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