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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
(一)金融领域合作
1. 支持澳门以适当方式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和中非发展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等开展合作。发挥澳门联系内地与欧盟、东盟等地区和葡语国家的资源优势,推动双多边投资,为企业开展国际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2. 支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与澳门的合作,根据业务需要在澳门设立分支机构,加强金融市场合作。
3. 支持澳门打造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业务,支持澳门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的作用,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经济合作。
4. 支持澳门发展融资租赁和财富管理等特色金融业务,支持澳门研究建设绿色金融平台和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市场。
(二)经贸交流与合作
5. 支持两地业界加强合作,联合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共同开拓“一带一路”建设市场。支持澳门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与内地企业合作拓展海外投资项目,以及为促进内地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产能合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6. 支持澳门利用区位优势和自由港地位,在“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经贸规则制定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贸易物流中心。
7. 提升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支持澳门参与区域贸易协定和其它非主权性质的国际专业组织。
8. 支持澳门发挥与葡语国家的传统联系优势,充分发挥“中葡中小企业商贸服务中心”、“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中葡经贸合作会展中心”的作用,促进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有机结合。
12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大于300亿元的企业进行发债融资
原标题:发改委五项举措拓展民企融资渠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透露,未来将通过支持民企发债融资等五项具体措施来推进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并特别强调了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