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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澳门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
支持澳门以适当方式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和中非发展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等开展合作。发挥澳门联系内地与欧盟、东盟等地区和葡语国家的资源优势,推动双多边投资,为企业开展国际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支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与澳门的合作,根据业务需要在澳门设立分支机构,加强金融市场合作。
支持澳门打造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业务,支持澳门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的作用,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经济合作。
支持澳门发展融资租赁和财富管理等特色金融业务,支持澳门研究建设绿色金融平台和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市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澳门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
为充分发挥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的优势,支持其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双方”)经协商一致并报国务院审批同意,现签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澳门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
一、原则和目标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在宪法和澳门基本法框架下,双方愿以《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为指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围绕实现“五通”加强沟通协商,为澳门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会展、特色金融、中医药及文化创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做出适当安排,实现内地与澳门互利共赢、协调发展。
12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大于300亿元的企业进行发债融资
原标题:发改委五项举措拓展民企融资渠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透露,未来将通过支持民企发债融资等五项具体措施来推进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并特别强调了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