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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GDPR重罚谷歌5000万欧元,数据保护执法元年美国怎么办?(3)

2019-01-28 09:31:2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CNIL指出,谷歌这种对GDPR规定的违反是长期持续的,整体上违背了GDPR在透明度、信息披露和明示等三大要素的要求。

目前谷歌对该案件提出了上诉。但监管方对其他科技公司发起的投诉远远没有结束。前述将谷歌告上法国监管机构的NOYB在1月18日再次发布公告表示,已经以违反GDPR第15条“用户对数据的访问权”的名义将包括亚马逊、苹果等8家科技企业告上奥地利相关监管机构。

而根据前述“2000万欧元或企业全球年营业额的4%(二者取较高值)”罚金的原则,外媒计算出这8家最高罚款的总额理论上可达到188亿欧元。

美国追赶欧盟GDPR脚步

美国立法者对于GDPR,可谓五味杂陈。实际上,不少美国数据政策专家认为,美国正在失去这一领域的领导者角色。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首席隐私官马克·格罗曼就指出,“GDPR正在推动全球对话,当别的国家想要打造自己的硅谷时,它们更多地关注欧洲模式。”

在万豪酒店数据库遭黑客入侵事件以及剑桥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丑闻发酵之后,深受震动的美国参议员抛出了《社交媒体隐私和消费者权利法案》等立法,试图寻找在公司使用数据的方式与人的隐私权之间的平衡点。

在州一级层面,已经有案例显示美国正在效仿GDPR:2018年6月29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就签署了一项数据隐私法案,里面不少条款同GDPR中的核心条款相同。该法案将从2020年1月开始生效,并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用户(硅谷所在地)。该法案规定,对于掌握超过5万人信息的公司,用户有权查阅自己的哪些数据被收集,并要求公司删除自己的数据,以及拒绝将数据卖给第三方。单次违法将被处以7500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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