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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用足减征额,浙江为200多万民企减税195亿

2019-01-25 17:10:3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务院提出50%幅度内减征,给予各省很大的弹性空间,我们一步到位,决定把减征额度用足。”浙江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尹红平的这个表态为浙江省最新减税政策做出了通俗的注解。

1月24日,浙江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召开浙江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媒体见面会,推出一大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

这一举措让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发布政策的省份。据新华社报道,预计2019年为小微企业减征税费195亿元以上,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数量占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超过9成的民企都将实实在在受益。

用足50%减征额度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除了全国统一规定的政策外,还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浙江省推出的减税政策率先用足了50%的幅度。

尹红平介绍,浙江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提前谋划,研究提出浙江省实施方案政策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省小规模纳税人按50%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尹红平提出,这6项税种和2项附加,从以前的极小范围扩大到了现在直接按应纳税额50%的最高幅度予以减征。

根据《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此次减税政策共有六条,除了上述的6项税种和2项附加按最高幅度予以减征,并且已享受过优惠的还可叠加享受减税政策之外,还包括: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放宽小微企业适用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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