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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中信证券(600030)发布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信证券在广东省(不含深圳)营业网点总数将由18家增至50家,可明显提升中信证券在广东省及华南地区竞争力。
1月9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拟作价不超134.6亿元收购广州证券100%股权,该交易对价包含广州证券拟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权、金鹰基金24.01%股权所获得的对价。
1月15日,中信证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中信证券说明筹划本次交易的原因,说明此次收购广州证券的必要性、合理性,并说明越秀金控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
对于筹划本次交易的原因,公告回复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信证券在广东省(不含深圳)营业网点总数将由18家增至50家,可明显提升中信证券在广东省及华南地区竞争力。同时,广东省具备良好的证券业务发展基础,广州证券在广东省营业网点布局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
公告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广州证券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共有营业网点32家,拥有优质的网点布局、客户渠道和市场资源。中信证券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共有 18家营业网点,营业网点尚可进一步向部分经济发达县市扩张和渗透,布局密度可进一步加大。
上交所问询函中提及,广州证券曾多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如广州证券在2016年7月的券商评级中被下调一级,由此前的A级变成直至目前的BBB级。因此,上交所要求中信证券说明收购广州证券后,是否会对公司的评级产生负面影响,并说明此次收购广州证券的必要性、合理性。
对此,中信证券公告回应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证券将纳入中信证券合并分类评价,中信证券将充分利用业务资源和风险管理技术,积极支持或参与广州证券处理相关问题,消除或降低相关问题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信证券将成为广州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越秀金控及金控有限成为合计持有中信证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中信证券达成与越秀金控以及越秀集团的战略合作,未来有望借助主要股东以及广州证券在华南地区的客户网络,充分发掘业务资源,增强中信证券在华南地区甚至“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竞争力。
在对广州证券的人员整合问题上,中信证券回应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交易各方尚在针对人员和资产整合方案进行沟通,具体整合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后方可确定。
公告称,根据初步整合计划,中信证券拟将广州证券定位为华南地区经营特定业务的子公司,业务区域将主要集中在广东省(深圳 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广州证券目前位于前述区 域内的证券经纪业务人员劳动关系拟保持不变,上述区域外证券经纪业务人员在 履行必要程序后,可选择进入中信证券体系内继续从事所在区域内的证券经纪业务;广州证券除证券经纪业务外的其他人员和业务将统一纳入中信证券相应各业务线进行统一管理。
关于越秀金控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后对公司的影响方面,中信证券回复称,若本次交易价格按标的资产预估值134.60亿元计算,则本次交易完成后,越秀金控及金控有限将合计持有中信证券约6.14%的股份,中信证券目前第一大股东 中信有限届时将持有中信证券约15.49%的股份,仍为中信证券的第一大股东,中信证券股权分布依然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 信证券控制权变更。
此外,公告称,在本次交易及上述业务调整安排经证监会批准并实施完成后,中信证券的证券业务模式仍符合相关规定对于证券公司“一参一控” 的要求。
同时,中信证券在公告中称,广州证券营业收入发生大幅波动,净利润下滑甚至出现亏损,主要系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证券市场走势、自身项目储备不足及风险控制薄弱等多重因素影响。
据公告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广州证券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11月,广州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9.4亿元、17.4亿元和23亿元。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1-11月,标的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6亿元、2.3亿元和-1.8亿元。
截至今日收盘,中信证券跌0.22%,报17.84元;越秀金控跌1.41%,报8.40元。
责编:漆辛夷中信证券1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今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补充披露,结合证券行业经营情况、标的资产广州证券近年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合规运营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