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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等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程项目,相关工程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推动提高“以奖代补”标准。
在林业碳汇参与碳市场交易、有机产业发展、干部选派、试点示范等方面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优先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推广生态种养殖模式,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大力支持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生态环境资源向旅游资源转化,结合当地自然资源优势、民俗文化、休闲农业等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推动旅游特色村、休闲养生基地建设,支持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
在加快解决贫困地区突出环境问题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加大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秸秆离田,统筹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支持生态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建设配套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要方式,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在财税、价格、信贷等方面优先给予贫困地区政策扶持,扩大有机肥生产利用。
⊙谢达斐 ○编辑 于勇 公募基金持续投入扶贫事业,近年来的扶贫工作秉持“授之以渔”理念,不只是为贫困地区捐款,越来越重视推动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投入环保资源,则可作为很好推动当地自我发展的“助推器”
“感谢这次推介活动,让我们家乡的特产更高效地找到合适的销售平台。”19日在京举行的首届中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会上,不少参展的特色农产品企业发出这样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