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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2019-01-09 09:34:3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8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刘永坦院士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钱七虎院士获得201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这次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有诸多亮点。比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额度上调60%,从500万元提升至800万元,奖金全部由获奖个人支配。这是对科研人员的付出及取得成果的更加充分肯定。

20年前设立的总额为500万元的最高科技奖,其中50万元属获奖人个人所得,450万元由获奖人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这次发生了重大变化,所有800万元的奖金都由获奖者自主支配。

对于这些获奖的国之重器的担当者来说,这样的奖励可说是实至名归。钱七虎院士及他的团队,所进行的是核弹爆炸防护工程研究,是一项开创中国核生化防护工程的崭新学科;刘永坦院士团队则成功研制出了中国具有全天时、全天候、远距离探测能力的新体制雷达。而且这样的举措里面还显露出一个重要信号:在今后的科研活动中,科研人员的自主地位将更加增强,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层面上在推进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等方面出台了许多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效果,这表现在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但这些措施在落实方面还存在短板。

存在落实短板的原因很多,包括有的部门、地方以及科研单位没有及时修订本部门、本地方和本单位的科研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仍然按照老办法来操作;有的经费调剂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等仍由相关机构管理,没有落实到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人员流动还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等。这其实都是科研活动行政化痼疾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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