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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全国森工企业已剥离机构706个,人员5.1万人(2)

2019-01-07 17:19:3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李志宏告诉记者,在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初期,为满足林区职工的生产生活需要,逐步完善和充实了社会服务职能,形成了林区社会,即“先有林区,后有社会”。林业企业既是所在地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又是森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者,形成了政企、政事、事企合一的不同机构性质和管理体制,森工企业承担了林区大量社会职能。

李志宏举例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开发,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累计生产木材12.3亿多立方米,占全国同期累计商品材产量的近1/2。但是,为维持和保障林区生产生活,在长期的经济效益驱使下,经过多年的采伐利用,林区可采资源基本枯竭,生态功能严重削弱、民生问题十分突出。

统计资料显示,到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启动前,87个森工企业局(林业局)已有60个到了无木可采的地步。“重点国有林区面临严重的发展危机,推进林区改革转型势在必行。”李志宏说。

按照中央6号文件要求,2014年,在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天然林停伐试点的基础上,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每年减少木材产量373.4万立方米,每年少消耗森林蓄积630万立方米。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标志着重点林区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的发展历史彻底结束,从此进入了全面保护发展的新阶段。”李志宏介绍,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伐后,各森工企业通过增加管护岗位、发展特色产业、对外劳务输出等途径,对富余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按照改革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森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带动了职工就业,促进了职工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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