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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落地终结投机:砍单搭售得小心 最高罚200万(2)

2019-01-03 10:06:38  北京时间    参与评论()人

砍单、搭售与押金退还

砍单是指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并支付货款后,迟迟收不到货,甚至被电商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行为。这种情况常常在“双十一”等电商大促中出现。

电商法落地终结投机:砍单搭售得小心 最高罚200万

“砍单”在电子商务行为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由于与商议成本高、解决问题困难,多数消费者会因为没有直接经济损失,而主动放弃继续追究的权利。在某些电商平台上,砍单已经成为惯例,造成了虚假的繁荣。《电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众多OAT平台上,机酒预定很多时候都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形下,搭售了其他服务。此问题由来已久。对此,中国民航局运输司早在2017年8月9日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严禁互联网机票销售中的“搭售”行为,并表示要加强对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电商法》第十九条对此亦有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网上订酒店、骑共享单车等,往往需要消费者先交纳部分押金,但随着电商发展,诸如ofo等品牌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的问题凸显。《电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此前,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专门规定规定了押金问题,加强了对消费者押金资金安全的监管。

“电商法最基本的实现的就是和实体经济打通,实体经济电商化,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竞争,电子商务已经渗透到任何一个产业,已经不是新生事物,而是一种常态。在这种新常态的态势下,如何实现产业升级,这才是最根本的问题。”董毅智说。(时间财经梁齐)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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