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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前紧后松,发审委如何落实权力与责任对等

2019-01-03 09:19:0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IPO审核前紧后松,未能善始善终?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正在因一组突如其来的统计数据经历一场操守信任危机。

德勤《中国内地及香港IPO市场——2018年回顾与2019年前景展望》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13日,共有186只拟上市公司上会,其中108只审核通过;16只取消审核;58只上会未通过;4只暂缓表决;全年发审会通过率前低后高,通过率由上半年一度维持的50%左右,突然在下半年接近发审委换届的2个月内恢复到70%~80%左右。

考虑到十七届发审委上任之初坚持问题导向审核严格,从严审核逻辑重压之下很多不符合IPO条件要求的拟上市公司主动撤回材料,剩下的拟上市公司及新申报公司整体质量提升,IPO通过率2018年下半年有所提升有其合理性,但仅靠这个逻辑理由显然不能服众。

譬如同类财务或法律问题公司,有的上半年被否,有的下半年却通过,近期的有银河微电等,如果没有可信的未披露事由或基于“职业责任”的制度信任,这难免让公众对发审委临近换届之时的这种貌似“异常”、可能“正常”的审核结果产生误解。毕竟“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公众对于缺乏制度信任的发审委基于“人性”生出的操守疑虑有其感性逻辑,第十七届发审委“前紧后松”的IPO发审数据统计解读并非全部无的放矢。

事实上,在王小石、冯小树发审腐败事件后,公众对于发审委职业操守疑虑已久,只不过监管部门在新一届发审委组成前修改发审组织、强化发审责任的相关规定及十七届发审委上任之初的严苛审核表现,在让公众眼前一亮的同时,也让公众暂时搁置了对发审委操守的关注。

不过,近来随着A股大盘表现不佳、相关已上市公司问题频出,公众追本溯源又开始关注IPO发审,关注新股发行审核生态,公众似乎突然意识到前轮发审改革在强调发审组织、发审责任和发审监督时并没有完全将发审权利与责任的关系摆正到位,发审责任仍缺乏落地的现实制度土壤,比如审核过错事后责任追究力度仍然可以忽略不计,且事后追究的机制也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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