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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调查结果显示,76.4%的受访者认为“好评返现”等活动违反《电子商务法》。
在发生电子商务纠纷后的处理情况中,取证难、电商经营者跑路也是受访者在维权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其中,微商成为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
对于那些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进入门槛低的微商,一旦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微商往往通过更换账号或直接删除“好友”关系,试图逃避法律责任。不过根据《电子商务法》,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相应地就要承担起对应的义务与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法》的落地实施,将对规范当前网络消费中大量存在的质量安全、虚假宣传、网络售假、刷单炒信、物流滞缓以及隐私泄露等问题,起到关键作用。但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法》知晓率不足六成,这说明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原标题:《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 海外代购将何去何从 出现质量问题维权难,钻法律空子涉嫌逃税,随着《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 行走在灰色地带的代购生意,将何去何从? “最后3个月,且买且珍惜吧
有些微商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出现消费纠纷后,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困难;有些电商经营者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严重误导消费者;有些平台出现“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记者从第三届天津市跨境电商创新发展论坛上了解到,今年1至11月,天津市跨境电商共计进口1768.48万单,同比增长359.3%,进口销售额25.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9.8%。
蓝鲸TMT频道12月21日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12月20日消息,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