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税是全民负担,用不用路都要交税;收费是用路者负担,谁用路谁交费,不用路不交费,这更加公平合理。”在今天(21日)交通运输部举行的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孙永红说。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未来将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兼顾和保障不同用路群体的权益,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差异化公路通行服务。
对此,有人提出,国家已经征收了车辆购置税和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还要收取车辆通行费?
孙永红说,目前我国公路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车辆购置税、成品油消费税和车辆通行费。其中,车辆购置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公路养护管理,车辆通行费主要用于收费公路的养护管理、债务偿还,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回收。
孙永红说,为了保证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来源,若不“收费”就要“收税”,收税是全民负担,用不用路都要交税,收费是用路者负担,谁用路谁交费,不用路不交费,更加公平合理。
他说,由于“收费”体现了“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原则,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分别发展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收费不仅为高速公路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使公众提前享受到高水平的公路通行服务,也使有限的公共财政收入可以集中用于普通公路,使普通公路的通行条件得到更好改善。

收费不仅为高速公路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使公众提前享受到高水平的公路通行服务。摄影/章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