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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族个税缴纳方式下月调整: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缴

2018-12-21 09:44:38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每经记者张钟尹每经编辑陈旭

明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将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于纳税人来说,这一新的变化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每月又该如何缴纳税款呢?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定了上述四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

工薪族个税缴纳方式下月调整: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工薪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缴

为尽可能使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根据《公告》,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何为累计预扣法?其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举例来说,一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如果从1月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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