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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市场要好需把强监管贯彻到位
环保产业是一个受政策性影响较强的产业。吴舜泽说:“在任何时候、在任何一个国家,或在任何一个阶段,依法常态环境监管都是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最大驱动力。”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马中认为,“环保强监管”不仅仅是指环保督查(督察),还有《“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等一系列要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还要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以环保督察巡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落实地方环境保护责任,以环境司法、排污许可、损害赔偿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这都是很强的要求。”马中说,强监管、高要求应该会创造需求,所以,目前的问题是强监管和高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3日撰文表示,环保强监管的推进理应派生出环保强需求,这在引入系统性环境经济制度和政策工具之后,这个趋势将变得更为明显,环保产业应该抓住其中的机遇。
“过去社会上对环保是消极、被动应付,而当前,各界开始更加主动地参与环保、希望打造更美丽的环境,同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认为,应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环境资源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用专业力量来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赵笠钧说,环境商会一直呼吁政府在制定和执行环境政策的时候,更多地采取市场化的手段,逐步完善价格、财税、投入、金融等环境经济政策。同时,环保企业也要放眼整个生态环境事业,从中寻找机会,让环境容量得到扩张,环境的正外部性得到彰显,从过去的末断治理向绿色制造、绿色消费、清洁生产和资源回收再利用方向移动,帮助社会降低对资源的消耗,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