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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意见

2018-11-23 09:22:2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上海市人民政府11月22日发布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5万家左右,营业收入超过3万亿元,利润总额达到2800亿元,研发费用投入超过2000亿元;到2022年,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2万家,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领军企业。

意见称将开展以下重点措施: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1.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域,以及科技与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由市科技、财政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制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标准和实施细则,将主营业务收入符合国家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范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研发投入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等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特色创新的企业,可一事一议。凡入库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形成“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

2.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遵循企业成长规律,构建完善“科技创业团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培育链。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举办创业大赛,鼓励和支持科技创业,为创业团队提供孵化服务,在登记注册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发展,提升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

3.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载体。发挥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等企业培育载体的作用,提升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文化创意园区等服务科技创业团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可享受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加强市区联动,开展“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产业特点清晰、创新资源丰富、技术支撑有力、孵化服务完善、生活配套齐全的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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