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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试点工作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经多次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修订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目前已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11月15日,在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孟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重点准备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度。在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这个清单以后发改委将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实施。
第二,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负面清单公布以后,发改委将在互联网上将清单事项设定的依据、办理的流程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市场主体能够实时地查询,不断地提升我们市场准入政策的透明度和清单使用的便捷性。
第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将根据改革的总体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适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对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出了一个全面部署,同时,在《意见》中明确要求要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
2016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这个试点版里明确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15省市先后开展两批试点工作,试点的范围覆盖了全部11个自贸区。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应该讲,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更加公开、透明,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投资的便利度在不断提高。市场的预期更加稳定,市场的活力也进一步激发。
责编:漆辛夷与中国的市场开放同步,目前正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经启动修订,以确保在在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8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