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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终止中弘股份上市 成“1元退市”第一股

2018-11-09 09:17:5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据深交所网站11月8日消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中弘股份成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深交所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是对市场主体自治行为和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尊重和保护,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功能、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强化理性价值投资理念的体现。

尊重市场化选择结果 规则依据客观明确

2018年以来,中弘股份陆续披露业绩大额亏损、多项债务逾期、主要项目停工等重大风险事项,投资者通过市场化行为表达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2018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面值(1元)。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10月19日起停牌。

深交所在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前,依法依规履行听证程序,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申辩权利。10月23日,深交所向中弘股份发出《事先告知书》告知其有权申请听证,同日公司提出听证申请。11月6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中弘股份终止上市听证会,充分听取公司现场陈述及申辩意见,获取更全面审核信息,同时向当事人明确揭示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及规则条款,确保退市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市场主体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同日,上市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中弘股份终止上市事项进行审议。根据上市委员会的意见,标准客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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