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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看,前三季度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83.2%,同比高18.4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占比-1.2%,同比低1个百分点;委托贷款占比-7.5%,同比低11.4个百分点;信托贷款占比-3%,同比低13.1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4.4%,同比低7个百分点;企业债券占比10.3%,同比高9.3个百分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占比11%,同比高2.2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2%,同比低1.4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反映。
注3:关于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的说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今年8月份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对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有明显的接替效应。为将该接替效应返还到社会融资规模中,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
中国人民银行10月17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3.14万亿元,同比多增1.98万亿元,并已经接近去年全年的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2017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3.5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