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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0日下发通知称,将牵头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情况开展督察,并起草形成督察报告,于11月底上报。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9月30日印发并实施的《落户方案》要求,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
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个人住房长期储蓄资金,与养老、医疗等社保公共账户管理方式不同,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悉数进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专项用于住房,是每个人拥有的实实在在的“私房钱”。
距离《落户方案》发布实施已经过去两年时间,公积金政策方面的推进工作进展如何?有多少农业转移人口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公积金提取变得更为方便了吗?缴存人可以异地使用了吗?
对于这些问题,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已经有了一些数据。
报告显示,2017年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中,农村转移人口及新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966.28万人。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的呼声越来越多。
为方便缴存职工跨区域就业,2017年7月建成并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截至2017年末,各地通过平台共办结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19万笔、5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