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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乡村振兴要用足用活土地这个基本要素

2018-09-28 09:08:5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下称“规划”),其中提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层面对农村“三权”多有提及。党的十九大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上述政策和规划一脉相承、层层推进,从中可以清晰看到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土地这个基本要素的重要性。要实现乡村振兴,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人,二是地。这两个方面解决好了,乡村振兴就有了重要基础。而在人和地这两方面来说,地更是“立足之本”。要顺利实现乡村振兴这个战略目标,用足、用活、用好相关的土地政策至关重要。

从中央的政策规定看,有两个立足点:一是要“稳”。这包括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以及进城落户不得以要求农民放弃“三权”作为前提等。再一个就是“稳中有改”。这次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就体现了“改”的方面。

这个“改”,其实是为土地要素的进一步资本化提供了更深层次制度上的设计,也就是让土地由“固定物”转变成“活用钱”。这个此前基本上被沉淀的要素价值无法估量,拿农村宅基地来说,每年都有大批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迁移进入城市,在农村就出现了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的情况。武汉市曾做过一个调查,到2016年底,全市1902个行政村,农村房屋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的农房占到了15.8%。大量的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任其破败,是一个很大的浪费,而利用起来就会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但怎么利用却是一个大问题,仅仅依靠农村内部的流转,是无法实现其价值最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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