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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证券交易所这类一线监管机构而言意义深远。9月26日在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总监徐良平表示,将制定或修订新兴行业机器人、锂电池、集成电路行业,药品生物制品以及传统行业非金属建材、金融服务业,非存款支持业务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投资者保护服务工作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深交所更是把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徐良平说,其原因在于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集聚地,中小投资者市场参与度高,交易活跃,但同时中小创企业非线性发展的特征明确,业绩波动相对比较大。中小投资者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认知能力比较弱。不成熟的投资行为导致中小创企业股价波动比较大,投资风险比较高。深交所“两个中小”的市场特点,无疑对强化投资者保护,维护市场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徐良平介绍,深交所坚持监管服务两手抓。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信息披露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减少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的基础性制度。针对深市公司新兴产业较为集中的特点,深交所探索制定了22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帮助投资者理解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针对投资者关切的市场热点,起草高送转、收购及权益变动、现金分红、停复牌、增持/回购、股份质押指引。通过全面行业监管分类监管,协作监管的举措,着力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对风险公司风险事件刨根问底式的监管问询,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他表示。
二是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投资者信心。徐良平表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债务风险加剧,深交所定期全面摸底排查上市公司的风险状况,优化筛选维度和指标体系,摸清上市公司风险底数,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抓细,提前做好风险应对,防范风险蔓延。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债务风险凸显,违规动机明显增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行为有所抬头。截至上周,深交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16家次,责任人员127人次。
(原标题:深交所:投资者买入CDR前需签署风险揭示书) 6月15日晚间,深交所发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深交所表示,投资者买入CDR前需签署风险揭示书,CDR有特殊标识
5月15日,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悉,多位投资者已向证监会寄送了关于凯迪生态(000939.SZ)的举报信,在投资者看来,凯迪生态可能存在误导性陈述以及财务造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