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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跨境逃税,香港首次与内地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2018-09-05 09:09:5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中国与57个国家或地区在MCAA协议下的CRS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关系已被激活, 2018年9月开始将陆续与激活关系的国家(地区)进行信息交换。

“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真正实现互换信息还需要双方税务主管部门单独磋商签订协议,这只是影响那些在这些国家地区拥有金融账户的个人。由于中国香港、新加坡离得近且语言相通,因此不少内地高净值人群海外账户设在这些地方,随着内地与这些地方实现了信息互换,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将掌握你的这些海外账户信息。”王蕾说。

李旭红表示,随着今年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互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将直接影响到持有境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依照CRS规定,其在境外持有存款账户、托管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地区)当局,需要将上述金融资产的相关信息批露给国内监管部门。

“尤其高净值人士境外持有的外汇金融资产的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账户余额,以及利息、股息和金融资产交易信息将为监管部门所掌握,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这些海外资产将透明化,其资金渠道和外汇的合规性也可能会被审查。”李旭红说。

按照我国实施《标准》时间表,去年7月,中国金融机构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去年底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今年5月31日前金融机构报送信息。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在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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