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工信部、发改委: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

2018-08-14 09:23:5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8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印发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把好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备案源头关口,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此外,对确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需持有经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据此严肃认真审核产能置换方案。

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面貌发生很大变化,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但随着行业效益好转,一些地方出现了新上产能项目的苗头性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做好产能置换工作,现就严肃产能置换,防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禁止新增产能

当前,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形势依然严峻,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相关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严禁新增产能对转化发展动能、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禁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工作。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