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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别对待?
阿尔特迈尔没有提到前述草案是否具有针对性,但有德国媒体评论称中资赴德投资将受到的较大影响。
德国金杜律师事务所(KWM)也认为,如果新条例实施,对中国投资者而言,其实际影响可能更为深远,审查的不确定性将导致交易确定性的减弱,特别是在竞标过程中,很可能降低德企对中国竞标者的吸引力。
近年来,中国对德国的投资增长迅猛,在2010年时,中资对德并购额还仅为10亿欧元。据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今年初的报告,2017年中资在德并购金额同比上升9%,达到122亿欧元,再创历史新高。
然而,近年来德国政界的保护主义情绪也日渐滋生。2016年美的集团成功收购了德国最大工业机器人制造公司库卡(Kuka),引起了德国各界巨大震荡。2017年7月德国政府曾修订《对外贸易条例》,收紧了针对外资的并购政策,把审查期限从两个月调整到四个月。
今年3月初,德国前经济部长吉普理斯(Brigitte Zypries)又建议制定更严格的法律,限制外企在德国的收购活动。当时正值吉利汽车入股德国汽车生产商戴姆勒,吉利获得戴姆勒9.7%的股份,成为最大股东。
就在两周前,德国政府刚刚阻止了两起中资并购案,其中就中国烟台台海集团收购德国莱菲尔德金属旋压机制造公司(Leifeld Metal Spinning)一案,德国内阁首次通过了授权,允许经济部在必要情况下出于“政治安全的理由”否决该项并购。
对此,当时德国驻华大使馆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根据条例,德国政府有权针对收购行为作出审查,审查的标准始终在于是否会涉及德国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审查仅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并没有针对性,也不根据投资来源国进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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