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这种操作如果说的是上市公司,可能性极低,一方面操作难度太大,随着央行监管从严,超过五万元对私账户都要备案,如果签署两份合同,走账的过程就暴露在监管之下,相当于光天化日之下裸奔,正常的明星或老板都不会傻到做这种事情;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老板个人而言,这种方式只会导致上市公司利润降低,股价下滑,虽然带来一定的收益,但相比做高利润,推高股价带来的个人资产升值而言几乎杯水车薪,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老板也没有合理动机去做这个事情。”赵斌表示,“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那么这家公司的资产主要属于公司老板个人,那就更加没有必要做这种左手倒右手的事情,还产生很高的资金流通成本。”
不过,这并不代表影视行业没有或者少有腐败问题。赵斌表示:“我觉得所有腐败的产生是因为没有阳光,没有阳光的原因无非是因为市场不成熟,有一些让违法犯罪分子可以钻的空隙或暂时的法外之地。”
当然,签署两份合同并不代表一定存在问题,目前曝光的一些阴阳合同,有些本身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阴阳合同。赵斌告诉记者:“市场上很多影视明星都有一种危机感,就是认为演艺事业是一个青春饭碗,个人是很难在演艺圈做一棵常青树,因此很多明星希望趁自己在影视圈还有一定人脉和话语权的时候,希望能够在做演员的同时,兼任发行、制片甚至投资。这种情况下,影视公司往往会与明星签署两份合同。这样的双份合同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就没有问题。”
此外,对于偷逃漏税现象需要严厉打击,但对于一些合理避税现象背后也存在一些政策问题,问题的解决依旧考验着政策制定者的智慧。目前,影视行业的“霍尔果斯”现象值得行业反思。赵斌表示:“霍尔果斯等地出台了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很多影视公司或明星个人工作室会把注册地放在这些地方,实际上只是一个空壳,并无实际业务产生,当政策一旦发生变化,这些公司又会像候鸟一样迁徙到下一个政策更有竞争优势的地区,这样的政策过于粗放,对提高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并没有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政策制定者需要提高这些政策的质量。”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