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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万“阴阳合同”藏有“不能说的秘密”:债转股、税额摊薄、成立第三方公司
每经记者 白芸 每经实习编辑 胥帅
近日,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曝光“6000万‘阴阳合同’”一事,由此将影视圈的潜规则捅上台面。该事件不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更是就此事介入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部分接触过影视圈“阴阳合同”(又一说为“大小合同”)的律师,发现“阴阳合同”背后暗藏玄机,五花八门的玩法令人大开眼界。这其中就包括债转股、税额摊薄、成立第三方公司避税等种种走账方式。
●走账方式花样多
在崔永元近日连续发布的数条微博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涉及“阴阳合同”的内容。5月29日,崔永元曝光某明星通过一大一小两份合同,演一部戏分别领取1000万元和5000万元两份片酬,共计领取片酬6000万元。随后,在6月2日,崔永元又在微博置顶位置曝光了另一份大小合同,合同显示某艺人的酬劳被拆分为演出费200万元、策划监制838万元以及其他名目款项149.7万元。
有业内人士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阴阳合同”之所以会出现,多是为了避税。按照这份总额6000万元的“大小合同”,艺人只需缴纳1000万元“大合同”的对应税金,而“小合同”中的5000万元税金就被巧妙地避掉了。
如果某艺人的这份总金额为6000万元的“大小合同”属实,那“小合同”中的5000万元又是如何巧妙避掉?部分接触过影视圈“大小合同”的律师对记者讲述了其中门道。
北京资深刑事律师易胜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走账方式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债转股,给的是费用,转化成公司的股份;还有一种是现金直接支付;另外还有通过其他名目给出去,比如分摊,在金额不是很多的时候,我让公司员工以各种方式参与到片子中去,给场务、摄影、助理开出比较高的工资。虽然钱是打在员工的卡上,但其实这个卡在我的手里,这就把应纳税额摊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