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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应对的第一种方法就是崔永元公布的大小合同,一份合同是作为缴税依据之一;私下里再签一份合同,其中明星所得费用比给税务部门报的费用要高;第二种方法是分期付款,也就是私下达成协议通过分散支付的方法逃避加成征收的税额;第三种方法是税后薪酬,也就是明星拿“税后片酬”。
无论是哪一种,其实都是增加制作方出品方的投资成本。
6月3日,江苏省地税局发文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网上反映的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江苏省地税局已组织主管税务机关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朱传炉告诉第一财经,之所以选择让江苏地税局去核实,主要应该是范冰冰的公司或工作室在江苏无锡。
根据天眼查信息,范冰冰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传炉说,按照流程,税务机关的稽查人员将根据现有线索去调查,如果有逃税行为将给以立案,调查核实相关证据进行处理,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甚至可能处以相应的罚款。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应需要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称,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难压天价片酬
头痛又无奈的投资者,并非没有办法应对“明星高片酬”。
第一种就是以片酬入股的形式。较为典型的案例与华谊兄弟有关。2015年,李晨与冯绍峰等6名艺人共同成立了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下称“东阳浩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其核准日期为2015年10月21日。一天后,当时停牌3个月的华谊兄弟发布重大资产收购计划,拟以7.56亿元收购东阳浩瀚的艺人股东或艺人经纪管理人合计持有的70%股权。也就是说,这家刚成立的公司第二天即以10.8亿元的估值卖出了7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