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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重装的情况比较少,这种主动退市主要是为了交换将来重新上市的机会,因为一般强制退市的公司重新上市难有希望,主动退市的将来重新上市相对门槛宽松一点。”董登新表示。
根据证监会2014年10月份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如果被强制退市,公司必须在规定的间隔期满后才能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但若是主动退市,公司则可以随时选择重新上市。
对于为何中国主动退市案例不多的原因,李文莉分析称,目前A股市场是采取总量控制的证券发行审核制,这带来证券市场供不应求的市场生态,从而带来上市溢价,上市溢价则导致壳资源价值居高不下;此外,证券发行的“三高”现象与二级市场所谓的“市值管理”,使上市公司成为发行人与其关联人的提款机。目前监管层已严格控制借壳上市和市值管理,但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仍对市值管理、财务造假等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意主动选择退市。
“要想证券形成进出的动态平衡,必须继续改革证券发行制度,推动注册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改变证券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真正实现釜底抽薪,使壳资源无生存空间,加强监管使上市成本加大,违法成本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当上市成本或价值被低估等原因出现后,上市公司将会主动选择主动退市或转板。”李文莉提出建议。
“随着注册制的推行、强制退市制度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主动退市将不断涌现,可以预见主动退市将随着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成为退市的主流,主动退市制度将成为注册制的重要配套制度。”李文莉认为,主动退市制度改革将成为我国新一轮退市改革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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