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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了北京不想错过天津!最火爆抢人新政“补漏”

2018-05-21 09:20:1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计划提出,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在天津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落户地点有如下选择:本人或配偶名下产权房;所在单位集体户;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5月17日,天津市公安局微信公号“平安天津”就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办法作出“十问十答”。其中提到,学历型人才,凭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手续。

第一财经注意到,其中是否在津工作并不作为落户条件。

5月18日,天津市人社局开始强调先存档再落户。具体要求为,在津无工作、无名下住房人员,需先去北方人才市场领取提档函,持提档函回档案所在地提档并存放至北方人才市场,再拿着北方人才市场开具的证明办理手续。

随后,天津市人社局对在津暂无就业单位人才落户经办程序调整完善:由各区联审窗口出具提档函(北方人才市场已经发送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并对人才相关资料预审核,预审合格的出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

申请人持提档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档后到北方人才市场,北方人才市场出具存档证明,人才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落户准迁手续。

5月19日下午,落户具体要求再次升级。针对“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中落户新规所引发的各界疑问,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明确,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按在津无工作单位申报落户。如果人才在津暂无工作,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解读》称,人才落户新政不会变化。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已经完善了设施,增加了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便捷落户服务,申请落户人员不必扎堆申报。

对于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人社局表示,不能按在津无工作单位申报落户。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对其注销户口,纳入诚信“黑名单”,并通报相关人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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