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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设立的国家医保局,其意义不仅在于整合资源和部门责权,提高了机构的权威性、专业性和稳定性,更在于打造“一法两规”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社会治理机制和全国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因此,我们不能用以往的体制眼光看待“政”和“事”的关系,要么重政策、轻执行,要么政事混淆。作为服务型政府的执行机构,在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时享有一定的事务性决策权,伴随国际医疗保障法制的发展与成熟,会逐渐弱化其决策功能、强化其执行功能。
打造医疗服务社会治理机制的六个环节
笔者认为,医疗服务利益相关人长期合作与实现共赢的制度安排和实施过程如下:
一是立法开道,带动中国医疗保障步入法治轨道。医疗保障法律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是宣传教育和达成社会共识的过程。基于《社会保险法》和医疗卫生的相关政策制定《医疗保险条例》,明确国家医保局的授权,以便有效地处理政事关系,依法推动统一标准、整合业务、契约机制、打造平台、综合治理的工作。
二是统一标准,强化医疗信息管理和生产医疗大数据。首先需要统一疾病编码和病案首页信息、病分组方法、医疗机构收费和医保付费编码系统、评估评价标准,改变医院“码库成灾”的现象,才能顺利实现随机均值的定价机制;其次还需要规范智能审核、智能医保服务商的准入退出与补偿标准,结束多龙治水、信息孤岛和鱼龙混杂的局面,促使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是打造平台,实现医疗保障一卡通服务。在互联网时代,人财物均在流动中实现最佳配置。基于国民的社会保障号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向全体国民提供记录一生的一站式管理与服务,是互联网时代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可以借鉴东莞市的经验(始于2012年),基于社会保障一卡通开发“诊疗一卡通”功能,打破身份界限、户籍界限,连接社区-专科和异地就诊和健康档案管理,打通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审核与支付系统,集身份识别、挂号、划价付费、社保结算、社保信息与健康档案查询等在自助终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