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北京四家银行试点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贷款期限25-30年

2018-05-10 10:46:52      参与评论()人

授信受理条件:立项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规划批复文件、项目占地批复、环评批复文件。

贷款发放条件:施工许可证。

三、贷款方案

(一)融资主体: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

(二)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

(三)贷款期限:最长25年(含宽限期,宽限期最长不超过5年)。

(四)还款方式:宽限期内可只还利息,不需还本。运营期可按照项目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可按月或季归还贷款本息。

(五)贷款利率:集体经济组织,基准利率适当上浮;联营公司,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可根据项目和资金市场情况适当浮动。

(六)担保要求。需同时满足如下:

1、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或第三方(包括联营公司股东或其他有实力的国有企业等)提供保证担保。

2、房屋出租预期收益质押。

联系人:王晗(北京分行审批部副总);电话:58598515;

邮 箱:wang_han2002@126.com 

(原题:《北京公布首批四家银行试点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的具体融资方案 贷款期限最长25-30年(方案附后)》)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