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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银行融资方案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融资方案
一、贷款方案
(一)融资主体: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国企等多类企事业法人机构。
(二)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
(三)贷款期限:最长25年(含宽限期,最长不超过5年)。
(四)还款方式: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需还本,且利息可用贷款偿还。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出租率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本金一年分2次偿还,利息按季偿还。
(五)贷款利率:基准不高于商业银行利率。
(六)担保。需同时满足如下2点:
1.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或第三方(包括联营公司股东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国有企业等)提供保证担保。
2.房屋出租预期收益质押。
二、申请贷款需取得的手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意见、项目占地批复、环评批复。
三、贷款审批时限:材料齐全前提下20个工作日(总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条件:施工许可证。
五、承诺支持总额:未来5年1200亿元,其中2018年200亿元。可统筹用于棚改项目。
联系人:杨蓓(客户三处副处长),电话:63223323
李岩(评审处副处长);电话:63223376
邮箱:well_z8888@cdb.com.cn
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融资方案
一、贷款方案
(一)融资主体: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
(二)资本金比例:集体经济组织不低于25%、联营公司不低于20%。
(三)贷款期限:集体经济组织最长25年、联营公司最长30年(均含宽限期,最长不超过建设期+2年)。
(四)还款方式: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运营期可按照项目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还款期内至少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
(五)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及项目情况,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
(六)担保。对位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区域的项目,贷款须采用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满足条件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不足时,原则上须追加借款人所属集团本部或集团核心子公司保证担保;对于因政策原因无法落实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应采用其他抵(质)押或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