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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开会了:保险和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抓起来!

2018-04-18 09:10:3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例如,2月以来原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涵盖中资保险公司130家、外资保险公司51家,旨在全面摸清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现状和底数。

2月13日,保监会官网共挂出19份监管函。针对财产险领域产品存在的违规问题向19家财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对问题产品责令停止使用,并对情节严重的10家公司要求在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此外,多家中小保险公司被“点名”在股权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一位保险业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近些年来,部分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机制薄弱,为利益输送等问题和风险的发生提供了温床。他指出,2017年保险行业公司治理大检查,不符合股权管理办法的内容较多,但股权管理办法“新老划断”,原则是平稳着陆。

通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原保监会厘清了全行业公司治理风险的现状和问题,主要集中在股东股权存在风险隐患、公司治理有效性先天不足及后天失调、关联交易风险突出、内部管控机制缺失等问题上。原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此前也在原保监会年度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规范公司股权质押行为,建立“责任到人”的审核和追责机制等。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机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科学决策和充分监督,原保监会就《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保险业专业人士指出,对于股东通过金融产品持股的情况,原保监会限制了资管产品持股限额,并调降了保险公司股东最高持股比例。他指出,在这个阶段对机构、股东进行全方位培训和辅导是非常有意义的。

而银行方面,第一财经记者发现,3月9日,针对银行股权管理办法1号文件,两个配套文件如期而至,分别是《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指出,两个配套文件既包括短期内对银行市场存量股权问题化解的具体安排,也包括今年银行股权现场检查监管重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强化股权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内容十分丰富。更为关键的是,根据“配套文件”,存量问题化解迎来宽限期,但同时也明确了股权合规的“大限”。

银保监会成立后,监管层对于整改上述乱象将更有力度。不过市场人士指出,也需要防范因此所引发的市场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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