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设用地市场的城乡分隔,农村建设用地的价值通过增减挂钩为城市提供建设用地指标而得以凸显,在如今的政策安排下,这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将在未来的乡村振兴多项事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益,可以说是“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直接用在农村建设的比重是比较低的。创新政策机制,把土地增值收益这块“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他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政策,用好了就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方案》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此外,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多个省份也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措施主要是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
比如,安徽省今年要集中力量抓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目标是:完成自然村80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完成200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设施建设。湖北省提出,解决农村20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改造农村危房8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建设1000个绿色示范乡村,完成100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天津将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324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继续实施居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
业内认为,我国城镇与农村环境状况已呈现“二元化”不均衡格局,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环境治理的主战场由城镇向农村转移的时间节点已到来。随着中央和地方统筹规划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农村废水和垃圾处理有上千亿元的市场空间亟待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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