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加强税收征管,《意见》提出了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推行实名办税、推进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和强化部门协同合作等6项具体改革任务,努力打造“实名办税制+分类分级+信用积分+风险管理”的闭环管理新体系。
——全面推行实名办税。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实名制办事已在公安、海关、银行和铁路等诸多部门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
实名办税制,简单的说就是通过首次办税一次性采集企业相关人员的真实身份等信息,将其纳入信用管理,并与企业的信用挂钩。
推行实名办税制,既能减轻纳税人重复填报信息的负担,又能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冒领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实名办税制度,按照企业类型、涉税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实名信息采集范围,推行国税局、地税局实名信息双方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并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防范涉税风险。
——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谈起诚信纳税,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概念性的评价,缺少可量化的标准。随着“信用积分”制的实行,将逐步实现纳税信用“可视化”。
《意见》提出,以推行办税实名制为契机,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事实实行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这就意味着,那些纳税信用好、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可以在领用发票、‘银税互动’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化服务。”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孙玉山解释说,“信用积分”将成为纳税人一笔“隐形的财富”。
——强化部门协调合作。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意见》要求,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加强与外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协税护税水平,进一步推动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银税合作力度,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打通省际之间、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横向通道,建立税务系统内部追逃清单,推进非正常户、涉嫌骗税和虚开发票纳税人等风险情报信息共享,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