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健身房老板卷钱跑路恶意欠薪 被抓后还钱仍获刑(2)

健身房老板卷钱跑路恶意欠薪 被抓后还钱仍获刑(2)
2019-06-12 09:33:05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立案调查后,香洲区人社局曾多次试图和王某电话联系,其电话均处于停机状态。一周后,人社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通知,要求王某到案接受调查,后又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对王某经营的健身会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王某限期支付胡某等1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35789.5元,但王某并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直到当月27号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这才由其亲属代其向被拖欠工资的员工付清劳动报酬。然而,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恶意欠薪,被提起公诉。

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行为 触犯刑律

在法庭上,王某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在事后还清所有工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从轻考虑:“希望能将员工的相关工资能及时的返还,最终是在本案。本案是在是在公安机关还未对本案追加起诉前,已经还清了所欠员工的所有工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采用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王某归案后虽然支付了所欠员工全部工资,取得了员工的谅解。但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香洲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边琳琳认为,不少恶意欠薪者心存侥幸,认为欠薪金额不大,违法成本不高,公安机关追讨力度不大,但实际上已经触犯刑法,与普通的劳资纠纷有着本质区别,边琳琳告诉中国之声记者:“那么总结就是要以逃匿的方式拒绝支付,那么都表现在行为人主观上他有一个恶意的。他要不然就是有支付能力,我不给你,要不然或者是我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我就以后也不打算再给你了,我就以逃匿的方式。这就是普通的劳资纠纷跟恶意欠薪的一个根本区别。达到一定数额的话,拖欠工资的时间人数和金额达到刑法追诉标准的话,那么你就不是普通的劳资纠纷了,那你就构成犯罪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恶意欠薪案件从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蔓延到服务业等其他行业,并呈现多发态势。边琳琳提醒,一旦遭遇恶意欠薪,应当保留完整争取,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我们就会发现它恶意欠薪的已经蔓延到了其他的方面,比方说美容健身餐饮还有休闲娱乐等领域。那么建筑工程他在整个案件中所占比已经不会再占到一半以上了。提醒各位劳动者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同时,要注意保全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个劳动关系的证据,比方说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或上岗证或是工资的欠条,能要提供完整真实的投诉举报的信息,以配合调查处理。”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