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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轮深圳纾困上市公司行动中,深圳市国资委和参与的4家市属国企为防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对纾困对象进行遴选。深圳市国资委副主任叶新明说,在专项工作实施过程中,相关市属企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开展专业运作,依托自身发展战略,把握市场主体责任,对项目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据任萍介绍,深圳市国资委从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接收名单后,统筹市属国企进行全面对接,并按照市场机制和专业能力自行遴选纾困对象。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纾困的上市公司原则上要在深圳市工商登记注册,为实体经济领域优质A股上市公司,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和现代供应链等领域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记录。
按照深圳市政府“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尽责自救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纾困的基调上,深圳市国资委提出了纾困的四项具体原则:
一是定向施策,精准支持原则。即专项用于化解深圳市实体经济领域中立足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A股上市公司。
二是股债结合,市场化运作原则。即相关市属国企按照市场化原则,从股权和债权两个方面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化解流动性困难。
三是实用有效,快速实施原则。即按照“快速管用”的思路,重点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作用,提出能够尽快落地实施且实用有效的办法。
四是尽责自救,聚焦主业原则。即当实际控制人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应首先积极尽责自救,确实不能解决问题的,可按纾困方案给予支持,获得的资金须主要用于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和发展。
作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雁”和资本市场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上市公司的质量至关重要,备受市场关注。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公开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