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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电影票,竟然还得再买3D眼镜?近来,多名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在福州电影院遇到的“怪事”。本报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福州有多家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就此,律师表示,影城要求观众额外支付眼镜费,侵权了!昨日下午,晋安区王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前往相关影城开展检查,明确要求影城必须提供免费3D眼镜。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人士也表示,将约谈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影院并要求其整改。
记者走访:多家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
近日记者先后来到金逸影城(紫阳巨幕店)、台江中影星汇电影城,影城工作人员均明确表示不提供免费3D眼镜,需观众自备或在影城购买。
不仅是以上两家电影院,目前福州不免费提供3D眼镜的影城还有多家,均在猫眼手机APP购票页面明确写明“3D眼镜收费”或“3D眼镜收费,请自备或影城现场购买”,其中包括:台江MGF私影汇、星美国际影商城(王庄店)、金逸影城IMAX(万宝商圈店)、金逸影城(城门新天宇店)、横店电影城(五四路店)等。
红星太平洋影城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影城还有提供免费3D眼镜,但是已经接到通知,接下来可能会取消提供免费3D眼镜。金逸影城IMAX(万宝商圈店)工作人员表示,该店IMAX厅和床厅还有提供免费3D眼镜。
律师观点:要求观众额外支付眼镜费属侵权
不提供免费3D眼镜,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就此,记者采访了福建雅厚律师事务所任林鹏律师。他认为,影院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3D眼镜的费用,从法律的角度讲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提供存在缺陷的产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由此看来,影院的行为明显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属于强行搭售行为。
日前,英国智库Z/Yen集团与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以下简称综研院)联合在迪拜“全球金融峰会”期间发布第25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 25),和上期相同,上海位列前五,与前四位的差距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