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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泛亚信托重整 投资款却成代偿款 神州企业家折兵吉林(5)

参与泛亚信托重整 投资款却成代偿款 神州企业家折兵吉林(5)
2019-05-20 17:06:18 中国青年网

“根据《框架协议》,我方是泛亚信托的股权收购方,人民币2.4亿元是出资而非代为还债。事实上,我方是在长春中级法院计划拍卖泛亚信托股权的背景下支付的,也正是在履行《框架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应该依法获得泛亚信托股权,并以出资人身份参与泛亚信托重组。”

当事人称,2017年12月8日,吉林省金融办及重整领导小组还对此进行了问询,《询问笔录》明确记录了神州企业家代缴泛亚信托注册资本的目的和前提是成为泛亚信托新股东并参与重整工作的内容。

有法律专家表示,相关机构既不让神州企业家参与重整,又不退还投资款,是对投资资金的违法侵占,已构成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据悉,2018年2月28日,在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以亿利集团为重整方的《重整计划》中,对神州企业家投入的两亿多元注册资本金提出了解决方案,称将由亿利集团在重整完成后全额“补偿”退回。

对这样的解决方案,神州企业家至今表示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明明是投资收购股权的资金,却成了“代人受过”的代偿款,“怕了,我们算是体验了这里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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