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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生物产品两登黑榜均系假冒 那假专柜假洋品牌呢(2)

2019-04-30 09:37:3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1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20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82号)》,丸美生物再度榜上有名。通告指出,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包括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和丸美嫩白防晒乳。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和丸美嫩白防晒乳等相关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无独有偶,2017年9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2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45号)》。据该通告,涉及的标示生产(代理)企业、不合格产品包括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纪美白防晒乳。其中,经对标示生产(代理)企业的现场核查,标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纪美白防晒乳为涉嫌假冒产品。

这两起通告,丸美生物均未在2018年3月披露的最新招股书中披露。

这并非丸美生物首次不披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11月16日,丸美生物首次IPO冲关上会被否,发审会询问丸美生物报告期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及处罚情况,发行人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在2016年10月14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未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后两次《通告》的相关内容进行披露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假标识:2016年两个月三登国家食药监总局黑榜问题产品被召回作废处理

2016 年8月至9月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别发布《总局关于8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6号)、《总局关于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25 号)、《总局关于156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37号),丸美生物全资子公司丸美科技生产的春纪美白防晒乳产品、丸美防晒精华隔离乳产品、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等7批次产品因检出防晒剂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不一致等事项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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