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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非法接种九价宫颈癌疫苗事件:对医院处以8000元罚款 吊销医疗许可证(4)

2019-04-29 09:33:0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名受害人处获悉,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给他们发来一份澄清函,称原医疗美容项目合作方青岛美伯门(2018年已经解除合作关系),欺瞒医院私自违法违规宣传宫颈癌疫苗,违法使用来路不明的疫苗。此事与医院无关。

  疫苗管理法草案二审稿:生产销售假劣疫苗处罚升级

宫颈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同时也是目前唯一病因明确,可早发现并通过HPV疫苗进行早预防的癌症。此前,九价HPV疫苗尚未在内地获批上市,许多女性便前往香港地区接种,当时3针费用高达八九千港元。

2018年4月,九价HPV疫苗获批在内地上市。而上述两位爆料人及其家属是在2018年3月开始接种。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4月20日,疫苗管理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草案二审稿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

草案二审稿第八十条规定,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疫苗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疫苗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等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五百万元以上三千万以下的罚款。

二审稿还完善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明确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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