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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发布“私有化通函” 独立财务顾问建议股东投赞成票

2019-04-26 09:37:4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汉能薄膜发电(00566,HK)(以下简称汉能薄膜)回A之路又有新进展。

早在2月26日,大股东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能移动能源”或“要约人”)与汉能薄膜发布联合公告,汉能薄膜私有化方案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发布。按公告显示的提议方案,汉能薄膜股东将以换股方式获得新公司股份,并寻求在A股上市。

4月25日,汉能薄膜公告称,汉能移动能源作为要约人刊发有关“汉能移动能源作为要约人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对汉能薄膜进行计划的通函”。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函条款“公平合理”

汉能薄膜的回A之路将通过设立新的特殊目的公司实现。

4月2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当计划安排完成后,每股汉能薄膜独立股东的股份(“计划股份”)将被兑换为一股特殊目的公司(SPV)股份。计划安排的最终目标是为汉能薄膜的业务纳入在内地上市的公司铺路。将来汉能薄膜纳入在A股上市的企业后,独立股东将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股份持有A股上市公司股份。

公告显示,该计划安排必须得到独立股东于5月18日举行的法院会议的批准及紧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才可进行。法院会议与股东特别大会将于5月18日上午在汉能移动能源北京总部举行。会议结果将在5月19日通过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汉能薄膜网站公布。

此次计划安排的独立财务顾问天财资本认为,该提议为独立股东提供解封股份机会,且对于独立股东而言提议条款公平合理,因此天财资本建议独立股东于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批准计划的决议案投赞成票。

通常来讲,不论是在中国香港地区还是在全球各主要资本市场,任何一个并购案例,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都是各利益相关方重要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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