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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模产业泛滥 须用法律手段予以约束(2)

2019-04-16 17:36:49    新民晚报  参与评论()人

每天拍摄7-10小时甚至更长,且经常如此,这些儿童的劳动强度一点也不比成人低,平均一天拍100套衣服,你一个成年人,一天换一百套试试,一小时10多套,还要摆出各种姿势和笑脸,累不累?童模的薪资也高于成人的普通工作。不是有家长说,虽然童模只能做几年,但是就这几年,就能挣出“正常人一辈子也挣不来的钱”!

我国法律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但童模显然不属于“国家另有规定的”之列。

儿童参与工作之所以在世界范围内禁止,是因为儿童还没有达到可以正常劳动的年龄,他们需要健康地生长发育,需要得到亲情的呵护,需要在学校学习各种知识。而固定的长时间劳动,是他们幼小的身心所无法承受的,更不要说因此而受到虐待了!

童模产业,在一张张美丽可爱的照片的掩盖下,却是对儿童无底线的摧残。这些孩子都不到14岁,最小甚至只有两三岁,不去正常上学,不去幼儿园,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甚至更多,儿童的天性使他们无法忍受这种长时间的工作,但只要稍有不耐烦或开小差,就会遭到谩骂和殴打,而这些都来自自己的至亲。童装广告上那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背后,可能是数不清的眼泪!

必须制止童模产业的泛滥。或许有人认为,儿童参与工作,他们与电商是否构成雇佣关系很难认定。其实,我国有完善的劳动监察制度,必须对童模从业主体——销售童装的电商企业、童模摄影机构等开展执法检查,如果发现长期使用未成年人拍摄,就有违法用工嫌疑。另外,对于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童模,学校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如有长期请假缺课从事童模拍摄的,也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父母。孩子不可能自己去接单拍照,对于驱使他们从事高强度拍摄工作的父母,也必须用法律手段予以约束。

“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避免让孩子受到伤害,是全社会的责任。更要忠告家长: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从而让孩子付出一生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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